《盐田区沙头角街道桥东片区老住宅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已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2011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1年12月取得批复,于2014年11月完成规划修改,将该更新单元分为东地块和西地块两个项目实施,目前东地块项目已经开工建设。为保障公共利益,提升城市空间形象,深圳市荣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来文申请桥东片区老住宅区城市更新单元(西地块项目)规划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以及《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规划修改事项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盐田区沙头角街道桥东片区老住宅区城市更新单元(西地块项目)位于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街道,南侧为东和公园,东侧为该更新单元东地块项目,西邻沙深路,北邻金融路。因转换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西地块项目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30101.2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为25787.6平方米。
将西地块项目的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由5820平方米修改为9300平方米,相应地,规划容积由156660平方米修改为160140平方米。其中,社区服务站670平方米修改为社区管理用房1080平方米,老年活动中心由3600平方米修改为3820平方米;增加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400平方米,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30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150平方米(其中1400平方米用于建设社区健康服务中心,750平方米用于建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另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1210平方米,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
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21年修订汇总版),将01-03地块的用地性质代码由U21交通设施用地修改为S4交通场站用地。
(一)公示期间对该更新单元(西地块项目)规划修改(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盐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5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PG PG电子 APPPG PG电子 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