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拟对《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证监会公告〔2020〕54号)第五十条进行修改,将公募REITs试点资产类型拓展至消费基础设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举为进一步拓宽REITs试点资产范围,丰富投资者选择,促进公募REITs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2022〕19 号)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REITs常态化发行,完善基础制度和监管安排,健全市场功能,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证监会于2023年3月2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3〕17 号,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出公募REITs试点资产类型拓展至消费基础设施。
为进一步完善监管规则,做好与《通知》的衔接,证监会拟对《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五十条进行适应性修订,将公募REITs试点资产类型拓展至消费基础设施,第五十条中“基础设施包括仓储物流,收费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污染治理、信息网络、产业园区等其他基础设施,不含住宅和商业地产”修改为“基础设施包括仓储物流,收费公路、机场港口等交通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消费基础设施,污染治理、信息网络、产业园区等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法规等相关要求的其他基础设施”。(央广资本眼)
此举为进一步拓宽REITs试点资产范围,丰富投资者选择,促进公募REITs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