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对柔性隔离体、道路信息显示屏、道路隔音屏、非机动车停放点及自行车租赁点五类交通设施部件进行介绍。
说明:柔性隔离体是警示车辆进入的隔离桩。受到车辆冲撞和刮擦的交通情况下能恢复到原垂直工作位置,能够大大延长设施本身的使用寿命,同时起到较好地减轻或避免对参与交通人员及车辆的伤害。柔性隔离体一般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管理和维护;涉及小区、单位、商场等设置的柔性隔离体,由其自行管理和维护,区县(县级市)政府负责监管。
处理结果:2019-12-11 9时49分,市交警支队设施处反馈,已修复。
处理结果:2020-01-18 9时08分,柴村街道办事处反馈,已处理。
说明:道路信息显示屏是向公众发布实时、准确的交通信息的媒体,可根据交通诱导系统和环境要求,以不同方式显示个性化的影音、视频、图像、文字等交通信息,便于过往的行人实时、准确了解到交通资讯。道路信息显示屏可分为可变限速显示屏、门架式可变显示屏、移动式交通信息屏、服务性显示屏、导向(警)示屏。道路信息显示屏一般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管理和维护;市辖各县(县级市)设置的道路信息显示屏由各县(县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管理和维护,县(县级市)政府负责监管。
处理结果:2019-11-22 14时47分,市交警支队科技信息通信处反馈,已修复。
说明:道路隔音屏也称声屏障,指的是为减轻行车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而设置在铁路和公路侧旁的墙式构造物。主要用于公路、高速公路、高架复合道路和其它噪声源的隔声降噪。声屏障分为纯隔声的反射型声屏障,和吸声与隔声相结合的复合型声屏障,后者是更为有效的隔声方法。我市道路上的隔音屏一般设置在高架桥上,由道路业主单位管理和维护。
责任部门: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中心、市小街巷综合整治改造中心、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处、市市政建设开发中心、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处理结果:2019-07-05 13时57分,市住建局建管中心反馈,已处理。
说明:《太原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规定,在道路上停放非机动车,应当使用非机动车道路停放点,不得在停放点以外区域停放。根据最新制定的《太原市公共区域非机动车停放区位技术导则》,在我市的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均设置了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停放区域划有明显的标线标志,车头统一朝向车道,确保停放秩序良好,不影响道路的正常通行。停放区域可停放公共自行车、共享单车、居民自有单车等非机动车。新建路、府西街、北大街等市区主次干道的人行道上新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管理和维护;小街小巷人行道上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由各区城管局、县(县级市)住建局等部门管理和维护,区县(县级市)政府监管。
责任部门:市一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区县一级:区城管局、县(县级市)住建局等
说明:自行车租赁点是通过“公共自行车管理系统”来管理公共自行车租赁事宜。每辆自行车都单独有一个可以锁自行车的装置和读卡租车、还车的读卡器(固定在地上的,不能移动)。太原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于2012年9月28日正式向市民开通,采取了先进的智能化租用管理系统,市民可通过现有的公交IC卡自助租、还车,而且在每一个服务点、每一个锁桩,每一辆公共自行车都能实现通租通还。自行车租借还实行实名制,保障公共设施的安全。太原市范围内的自行车租赁点由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和维护;清徐县的自行车租赁点由清徐县交通运输局管理和维护,清徐县政府负责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