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峄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决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启用承水路与宏学路交叉口南口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人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未停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不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查处。
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规定,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确保安全。PG电子平台PG电子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