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实地勘察和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启用江南路三段消防中队路段等21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3年12月28日0时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2024年1月28日正式启用。
4、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PG电子平台PG电子平台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