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pg电子网站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商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辖区内启用以下电子监控设备,现将新增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现对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9日,公示期满后将对以上地点发生的交通违法进行采集、录入、处罚。pg电子网站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