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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公安交警大队新增部分交通设施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青县公安交警大队新增部分交通设施建设工程,PG电子平台主要包括青县城区部分斑马线、标志杆、标线、标志牌整改和新增施划停车泊位工程;青县城区南环路和运河西河堤交口新增信号灯工程;青县公安交警大队新增部分交通设施建设工程--会川路交通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要求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供应商如果因信誉、违法等问题出现不良记录,PG电子平台在磋商有效期内其磋商按无效磋商处理,所造成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