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1、确定成交结果日期:2024年1月22日2、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线、采购办监督电话、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5、成交供应商为:沧州华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评审总分为:92.17分。6、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