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相关规定,并报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备案,现将新增的道路交通监控设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2月2日。
以下路段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将于2024年2月3日零时正式启用电子抓拍取证,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