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将在辖区部分路段新增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对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或禁止标线指示;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设置如下:
对机动车违反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设置如下:
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或禁止标线指示;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以及影响安全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设置如下:
对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以及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具体点位设置如下:
1、嘉瑞大道0公里610米至3公里160米,全长2.55公里,双向测速,所有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
2、省道S430线米(水口工业园区振兴大道路口),全长3.4公里,双向测速,所有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
3、省道S430线米(水口工业园区振兴大道路口)至10公里800米(罗汉镇),全长5.25公里,双向PG电子平台测速,所有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共建共治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